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,安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蔡威涉嫌寻衅滋事案、犯罪嫌疑人何成武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举行公开听证会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十条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
2022年12月1日上午9:00-9:30、10:00-10:30
二、听证地点
安仁县人民检察院一楼101听证室
三、听证方式
现场旁听,社会公众可在11月30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(疫情期间,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,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,敬请谅解)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,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。未经听证机构同意,不得录音录像。
(二)参加听证人员需全程佩带口罩、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,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海洪、谢素蓉、黄卫珠、何志瑶
电话:0735-5202757
安仁县人民检察院
2022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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